星期二, 五月 02, 2006

勞工法例

從我中學畢業開始,搵暑期工又好,長工又好,我一直都以為病假果日係有薪假期,只要有醫生紙,就可以有錢收返.但原來勞工法例係冇!要嚟放唔知四日以上有醫生紙,先有得攞返好似八十個巴仙人工.原來病假有錢收,係公司福利,唔係勞工法例,我都係上一兩個月先知.

另外,原來公司拖你一日人工唔俾,你都可以計佢利息,息口係年利率十點幾.至於即係每日幾多呢,我讀書數學成績差,唔識計,你計到話我知.我淨係知我之前係某大傳媒做,佢第一個月扼我話未出到CHEQUE下個月出俾我,原來我係可以追返佢利息!我唔知!蝕息!不過問題係,你試用期都未過,你夠唔夠膽同佢講:喂!你未計返息俾我喎呀會計小姐!

我諗講勞工法例,打工仔唔係去到生死存亡,要同老闆鬥一番果時,都唔會走去睇下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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